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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公約初次國家報告及國際審查會議 > 我國兩公約之初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

我國因非聯合國之會員國,無法參與人權事務委員會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委員會之國家報告審查,惟為提升我國人權保障,確保與相關人權標準與國際社會接軌,我國仍主動參照聯合國的國家報告審查程序,檢視各項人權政策推動情形及人權發展概況,2012年提出兩公約初次國家報告後於2013年2月25日至27日假福華國際文教會館公務人力發展中心舉辦兩公約初次國家報告國際審查會議,邀請10位國際人權專家,依循聯合國模式,與我國政府機關及民間團體進行建設性對話,逐條審視我國落實兩公約之情形,並於同年3月1日發表81點結論性意見與建議,除肯定我國政府與人民對於遵循相關人權義務所展現的決心,亦針對相關人權保障缺失提出具體之改進建議。此審查模式不僅具有開創性與獨特性,且對我國及國際社會均具有重大意義,為我國人權保障之重要里程碑。